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23:06:38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已单独统计并公布。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