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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01:16:24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戴晓兵、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城发一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指出,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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