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6 22:16:58
陈华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陈华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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