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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6 00:16:2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有效通过,中小投资者亦多数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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