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30 03:47:5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议事程序与决议、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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