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30 02:10:18
为进一步规范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报送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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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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