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3 04:05:2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解除质押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6%。同日,鹏鹞投资将相同数量股份重新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质押到期日为解除质押日。截至公告日,鹏鹞投资累计质押1,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08%,占公司总股本1.4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持有鹏鹞投资80%股权,陈宜萍为其配偶。鹏鹞投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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