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9 02:44:17
为规范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及专户存储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公司须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协议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规范。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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