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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9 02:09:1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6年1月28日至8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除袁俊、马军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外,其他核查对象无买卖股票情形。袁俊为交易对方江苏富华总经理之直系亲属,其交易系量化策略自动执行;马军为上市公司前员工,离职后交易股票。二人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法律禁止的内幕交易。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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