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8 20:07:5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喀什地区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47%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470万元。新疆锦鹭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副总经理张继明任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6年6月30日,新疆锦鹭资产总额30,454.94万元,净资产13,963.88万元,净利润-581.2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1,130万元,占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09%。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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