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8 00:30:37
刘同君声明被提名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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