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19:02:3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宏智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客户A签署的《服务采购协议》构成重大合同。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交易对方客户A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签署和履行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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