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南京公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05:30:09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受让南京市国资委持有的城建集团100%股权及创投集团66.67%股权,间接持有南京公用54.19%股份。本次收购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变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相关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完成初步信息披露。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