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05:30:09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受让南京市国资委持有的城建集团100%股权及创投集团66.67%股权,间接持有南京公用54.19%股份。本次收购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变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相关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完成初步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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