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22:46:53
为规范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行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职,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发布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未披露信息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人员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发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拒绝或委托他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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