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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13:19:58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1年版本同时废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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