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10:14:1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选任条件、履职要求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须符合财务、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并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支持,确保其独立性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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