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05:27:10
2026年8月25日,新光光电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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