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11:01:2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议事程序和决议规则等内容。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结构设置、高管聘任与考核等职权,并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公益捐赠等事项设定审议权限。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表决、记录、信息披露及档案保存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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