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6:24:50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规定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违法违规等情况将进行审查并追责。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