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5:43:50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辞职、离任等情形的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程序、离任审计安排及股份转让限制等内容。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任人员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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