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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普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0:00:34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该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选任标准、审核董事及高管候选人、提名董事人选、评估董事会构成、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多元化政策等,并需就独立董事连任超9年或兼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等情况向董事会说明并提交股东审议。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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