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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普微: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0:00:10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规定了信息披露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强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对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内幕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作出详细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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