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09:12:54
为避免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俞卫忠、俞丞、戴丽芳、张小玉、马龙秀、戴丽英、戴丽娟、戴丽华、刘卫范及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目前未从事与中英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英科技存在竞争的业务;若存在相关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与中英科技;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在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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