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8-21 08:06:36
(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沪高速”)拟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南部高速”)100%股权。南部高速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5%、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82%、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18%,注册资本已实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部高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27,662.34万元,100%股权评估价值为734,143.00万元。本次收购以现金方式进行,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完成,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收购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的股权权属清晰,可依法转让。本次收购需履行国资监管审批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