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9 23:09: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427.87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发放时一年期LPR。本次委托贷款用于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贷款。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15,227.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无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委托贷款,逾期金额1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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