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8 21:44:10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未有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授予与归属安排合理,考核体系科学可行,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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