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3 19:19:5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035%,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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