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1 00:10:02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拟继续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同意意见。担保行为系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无偿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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