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1 00:09:4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1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2.273元/股变为12.112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均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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