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7 20:31:33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就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申请并购贷款及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等四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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