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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璟股份: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5 23:03:16

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公司设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由股东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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