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03 21:45: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权与责任。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独立发表意见等权利,并应履行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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