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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01 03:05: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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