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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9:31:07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8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2,613,387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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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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