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8:21:0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实行8万元/年(税前)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与公司经营效益和个人绩效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依据、绩效薪酬支付条件及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追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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