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4 19:50: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同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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