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3 22:38: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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