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3 22:35:36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等四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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