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3 17:00:4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向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送达《补偿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支付业绩补偿款402,010,941.70元及分红退款17,524,099.05元,合计419,535,040.7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业绩承诺方共同连带支付补偿款、退回分红款及维权费用。目前案件已进入仲裁庭组庭阶段,公司将积极跟进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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