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6-19 00:24:07
(原标题: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763)章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874,900元,总股本319,874,900股,其中包括境内发起人持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核技术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构成与职责(设11名董事,含不少于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职能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并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利润分配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公积金提取及财务管理遵循中国会计准则。公司可发行新股、回购股份,并须按规定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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