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8 22:01:5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与发展。公司可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盈利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分红预案,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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