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6-18 21:10:25
(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1)于2026年6月18日宣布,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山东鸿泰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以人民币4,900万元购入其名下莱赛尔纤维生产设备及相关资产,并将该等资产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18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5,140万元,其中包含融资租赁本金4,900万元及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240万元。承租人须按季支付租金。
过去十二个月内,双方已于2025年12月12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3,159万元,含利息收入约159万元。两项交易依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并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每项协议项下,承租人的一名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权以每份协议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代价回购相关租赁资产。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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