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7 18:02:05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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