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6-17 07:01:16
(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目标公司17.90%股权及提供股东贷款)
于2026年6月16日,锦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5)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艺能企业(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Divine Consulting Group Limited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收购目标公司Edgeon Data Co., Ltd.约17.90%的股权,代价为1,526,825,250韩元(约港币7,634,000元)。同日,买方作为贷款人、目标公司作为借款人、卖方作为担保人订立股东贷款协议,提供本金为8,986,000美元(约港币70,405,000元)的贷款,期限五年,年利率15%,用于目标公司收购土地及推进数据项目。该贷款由卖方提供担保契据作为抵押。由于两项交易关联且在12个月内完成,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需遵守相关申报及公告规定。目标公司拟在釜山建设具备约200兆瓦电力容量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主要面向云服务、AI及科技企业。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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