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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6 17:24:1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多记收入0.2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相应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财务负责人黄秋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限期提交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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