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6 01:51:37
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因执行《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及《张小泉集团执行方案》,其持有的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99.9981%股权被依法让渡给杭州富阳瀚朋启琛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富泉投资不再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28.2326%降至0.00%。富阳瀚朋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2331%的股份。本次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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