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01 22:26:53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就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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