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01 20:57:05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就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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