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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关注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30 08:02:00

东华能源因未能及时披露仲裁事项及后续重大进展,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对相关仲裁事项进行披露,并在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作出相应会计处理,该事项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联合资信评估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维持公司个体信用等级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21东华01”债项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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