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7 22:59:5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禁止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同意将其提名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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